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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「行動呼號」新措施或只是掩眼法
至少在對警方關鍵的情況下,「行動呼號」有也會等同於無
「反送中」運動自六月起至今,香港已經成為警察城市。星斗市民覺得不忿的是,警權似乎是無限大。其中,警察一直為人所詬病的是執勤警員未有展示編號或委任證,而每次的警方記者會高薪厚職的呀sir,竟然還可以面不紅耳不赤地叫大家有什麼不滿可以投訴。
投訴條毛呀!?
突然,不知是否因為前幾日警務處處長上去深圳被北大人照過肺,近日「竟然」就警員身份顯示有新措施。
新措施 — 行動呼號
警方在記者會上並沒有很詳細地解釋新措施,當記者詢問細節如施行時間表時,發言人就繼續「寸寸貢」地反問大家為何要針對警方,叫人不要將件事放大云云。簡單來說,這個新措施的重點有:
· 警員會在制服上顯示寫有「行動呼號」的白色硬卡。
· 「行動呼號」代表其所屬的部隊、小隊及崗位。
· 例如「PTU A1 1/1」,PTU為機動部隊,A1為新界南總區第1小隊,最後兩組數為個別警員位置,「1/1」即第1橫排第1直行的警員。
· 每位警員都有其獨有的行動呼號。
· 新措施會在處理示威行動的警員身上實施,未知何時能全面推行。
透過這個新措施,警方聲稱「新措施可讓市民辨識,同時保護警員私隱」。
掩眼法
我對這個安排很有保留。讀過各方的初步回應,雖然大家覺得無可無不可(坦白說,實情應該是大家都已經覺得你警察做什麼都無用。WFC!)。但再仔細想想,還是有很多疑問,大家要提防內裏乾坤。
首先,既然警察要表明身份,光明正大用「現行機制」去處理便可(政府不是一直是「現行機制」的倡議者嗎?),為何要額外勞師動眾去為防暴警察新增一個顯示「行動呼號」的做法?這個似是一個中間落墨、文過飾非的公關技倆。